合作研发的产品遭单独一方抢注专利该如何处理?
返回列表 来源:诺嘉 发布日期:2019-12-11 浏览:有时候一个专利是两个人完成的,因为是合作共有的专利,一般是双方共有这个权利。但是,有些人想要牟取利益,在没有得到另外一个人的同意下,就单独抢注专利。
对于共有的专利权利,在使用上应该按下面的做法处理:
1、要是其中一方转让他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4、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不过,这种情况下,你有个难点,就是对方已经申请了专利保护,那么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带上相关资料到对方申请知识产权的部门去提异议,由这个部门来审查。如果在该公司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给公司带来了损失,还可以就此提出要求其赔偿。
本文标签:诺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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