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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字开头的商标注册有什么要求

返回列表 来源:诺嘉  发布日期:2022-07-22  浏览:

  中华文字博大精深,比如带有“国”字头的注册商标,因为取名比较精妙,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国家政府机关、一国之代表等投机取巧的意思。那么国字开头的商标注册有什么要求呢?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即”国”字头等商标,首先需要符合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因为这种商标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使之以为该产品/服务是由国家政府部门经营或者提供的,同时也容易涉嫌违反商标法第10条,即是否使用到了一些被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

  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1)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2)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3)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4)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国”字头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1)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2)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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